大余县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项目设计
招标公告
赣余招字〔2025〕第4号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大余县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项目已由余府办复字〔2025]4号、余******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大余县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项目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工程总投资:约11500万元。
2、建设地点:大余县南安镇郊区。
3、建设内容:采用粗筛分+破碎+分选+综合利用技术处理建筑垃圾形成节能环保砖、混凝土等建筑材料系列产品,总投资11500万元。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两条建筑垃圾破碎及分选生产线,建设分拣车间、处理车间厂房、建筑垃圾堆棚、骨料堆棚、原料筒仓、成品筒仓、成品堆棚、配电房、围挡、场外外联道路等,更新购置破碎、筛分、分选、输送等设备。
4、设计服务期限:本项目总工期90个日历天:合同签订后20日历天内完成方案设计(包括修改);方案设计审批通过之后30日历天内完成初步设计和概算编制(包括修改);初步设计通过审批之后40日历天完成施工图设计。总服务期至工程竣工验收结束止。
5、招标范围:本项目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服务(含概算编制工作)和施工图设计(包含项目报批报建所需建设项目规划设计方案,出具并修改相关成果文件,并负责施工阶段的后续设计技术服务)以及在工程建设过程中配合招标人解决现场设计遗漏、施工难度问题等,并按国家设计规范出具相应设计图纸,设计单位负责配合通过各部门审批及图审。招标人保留中标后根据工程实际情况进行调整的权力。具体详见设计任务书。
3.投标人资格要求
1、参加投标的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企业营业执照;
2、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行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环境卫生工程专业甲级资质或有工程设计环境工程专项(固体废物处理处置工程)甲级资质;
3、拟派的本项目设计主持人(设计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注册环保工程师注册证书、社保证明及第二代身份证。
4、拟派本设计项目的专业负责人(设计项目负责人除外)中,建筑专业负责人、结构专业负责人、给排水专业负责人、电气专业负责人必须提供相关专业高级职称证书。并提供社保证明及第二代身份证。
5、投标人的授权委托人必须是投标单位正式员工担任,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及本人第二代身份证、社保证明等,如果法定代表人担任本项目的委托代理人,则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及本人第二代身份证、社保证明等,并按时网上签到。
6、拟派本项目的设计项目负责人、设计项目的专业负责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本单位正式员工,提供开标当月之前连续6个月(指开标前6个月,不含开标当月,社会基本养老保险证明时间为2024年8月到2025年1月)由,投标人缴纳社会基本养老保险的有效证明材料(除法定代表人和委托代理人以外,其他人员因新注册不满足六个月的以证书中注册时间为准,因工作单位变更不足6个月的,以证书中的变更时间为准)。若投标单位当地社保部门不再开具投标拟派人员社会基本养老保险证明的,应提供个人网上下载的含有社保部门电子印章的有效社会基本养老保险证明材料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注:网上下载的含有社保部门电子印章的社会基本养老保险证明材料应为有彩色电子印章的证明材料;若无法提供彩色电子印章的证明材料,则证明材料应加盖当地社保部门的有效印章)。拟派人员为退休人员的,提供退休证。退休不足6个月(指开标前6个月,不含开标当月)的,还应提供相应缺失月份(退休前)的社会基本养老保险证明材料。
7、省外进赣的设计单位应按江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省外进赣勘察设计企业实行信息告知承诺的通知》(赣建科设〔2019〕44 号)和《关于优化省外进赣建设工程企业信息登记服务和管理的通知》(赣建字〔2021〕4 号)在“江西住建云平台”上办理有效的企业信息告知承诺登记,投标人、本项目拟派所有设计人员在“江西住建云平台”网站中可查询,投标文件中提供网上查询结果的网页截图并加盖本单位公章,本项目拟派人员的设计单位不能在“江西住建云平台”上查询或查询信息过期或无效的,不得参加本工程的招投标活动,参加投标的,按废标处理;企业信息和人员信息发生变更的,应及时通过“江西住建云平台省外建设工程企业进赣信息登记管理系统”更新相关信息。
8、拒绝潜在投标人投标情形:
(1)投标人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2)本项目投标人或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法院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库中删除的除外)的企业参加投标;
(3)投标人被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作出限制在赣州地区投标且在限制期内的行政处罚;
(4)投标人36个月内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发生被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的骗取中标、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问题;
(5)投标人近3个月内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
9、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1、招标文件的获取:凡符合资格条件且有意参加的投标者,请于申请时间内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网站(网址******)下载招标文件,申请时间为2025年2月26日至2025年3月18日。
2、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5年3月18日10时30分。开标地点:赣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大余县分中心开标室。
5.发布公告的媒介
******人民政府网上发布。
6.联系方式
******有限责任公司
******有限公司(综合楼)二楼
联系人:于先生
电话:******
******有限公司
地址:大余县香樟华府院内b1 栋二楼
联系人:王女士
电话:******、******
7.招标监督单位
******办公室
监督电话:******
2025年2月26日
招标公告
赣余招字〔2025〕第4号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大余县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项目已由余府办复字〔2025]4号、余******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大余县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项目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工程总投资:约11500万元。
2、建设地点:大余县南安镇郊区。
3、建设内容:采用粗筛分+破碎+分选+综合利用技术处理建筑垃圾形成节能环保砖、混凝土等建筑材料系列产品,总投资11500万元。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两条建筑垃圾破碎及分选生产线,建设分拣车间、处理车间厂房、建筑垃圾堆棚、骨料堆棚、原料筒仓、成品筒仓、成品堆棚、配电房、围挡、场外外联道路等,更新购置破碎、筛分、分选、输送等设备。
4、设计服务期限:本项目总工期90个日历天:合同签订后20日历天内完成方案设计(包括修改);方案设计审批通过之后30日历天内完成初步设计和概算编制(包括修改);初步设计通过审批之后40日历天完成施工图设计。总服务期至工程竣工验收结束止。
5、招标范围:本项目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服务(含概算编制工作)和施工图设计(包含项目报批报建所需建设项目规划设计方案,出具并修改相关成果文件,并负责施工阶段的后续设计技术服务)以及在工程建设过程中配合招标人解决现场设计遗漏、施工难度问题等,并按国家设计规范出具相应设计图纸,设计单位负责配合通过各部门审批及图审。招标人保留中标后根据工程实际情况进行调整的权力。具体详见设计任务书。
3.投标人资格要求
1、参加投标的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企业营业执照;
2、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行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环境卫生工程专业甲级资质或有工程设计环境工程专项(固体废物处理处置工程)甲级资质;
3、拟派的本项目设计主持人(设计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注册环保工程师注册证书、社保证明及第二代身份证。
4、拟派本设计项目的专业负责人(设计项目负责人除外)中,建筑专业负责人、结构专业负责人、给排水专业负责人、电气专业负责人必须提供相关专业高级职称证书。并提供社保证明及第二代身份证。
5、投标人的授权委托人必须是投标单位正式员工担任,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及本人第二代身份证、社保证明等,如果法定代表人担任本项目的委托代理人,则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及本人第二代身份证、社保证明等,并按时网上签到。
6、拟派本项目的设计项目负责人、设计项目的专业负责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本单位正式员工,提供开标当月之前连续6个月(指开标前6个月,不含开标当月,社会基本养老保险证明时间为2024年8月到2025年1月)由,投标人缴纳社会基本养老保险的有效证明材料(除法定代表人和委托代理人以外,其他人员因新注册不满足六个月的以证书中注册时间为准,因工作单位变更不足6个月的,以证书中的变更时间为准)。若投标单位当地社保部门不再开具投标拟派人员社会基本养老保险证明的,应提供个人网上下载的含有社保部门电子印章的有效社会基本养老保险证明材料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注:网上下载的含有社保部门电子印章的社会基本养老保险证明材料应为有彩色电子印章的证明材料;若无法提供彩色电子印章的证明材料,则证明材料应加盖当地社保部门的有效印章)。拟派人员为退休人员的,提供退休证。退休不足6个月(指开标前6个月,不含开标当月)的,还应提供相应缺失月份(退休前)的社会基本养老保险证明材料。
7、省外进赣的设计单位应按江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省外进赣勘察设计企业实行信息告知承诺的通知》(赣建科设〔2019〕44 号)和《关于优化省外进赣建设工程企业信息登记服务和管理的通知》(赣建字〔2021〕4 号)在“江西住建云平台”上办理有效的企业信息告知承诺登记,投标人、本项目拟派所有设计人员在“江西住建云平台”网站中可查询,投标文件中提供网上查询结果的网页截图并加盖本单位公章,本项目拟派人员的设计单位不能在“江西住建云平台”上查询或查询信息过期或无效的,不得参加本工程的招投标活动,参加投标的,按废标处理;企业信息和人员信息发生变更的,应及时通过“江西住建云平台省外建设工程企业进赣信息登记管理系统”更新相关信息。
8、拒绝潜在投标人投标情形:
(1)投标人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2)本项目投标人或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法院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库中删除的除外)的企业参加投标;
(3)投标人被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作出限制在赣州地区投标且在限制期内的行政处罚;
(4)投标人36个月内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发生被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的骗取中标、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问题;
(5)投标人近3个月内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
9、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1、招标文件的获取:凡符合资格条件且有意参加的投标者,请于申请时间内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网站(网址******)下载招标文件,申请时间为2025年2月26日至2025年3月18日。
2、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5年3月18日10时30分。开标地点:赣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大余县分中心开标室。
5.发布公告的媒介
******人民政府网上发布。
6.联系方式
******有限责任公司
******有限公司(综合楼)二楼
联系人:于先生
电话:******
******有限公司
地址:大余县香樟华府院内b1 栋二楼
联系人:王女士
电话:******、******
7.招标监督单位
******办公室
监督电话:******
2025年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