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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全县房屋市政工程领域招标代理机构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

关于开展全县房屋市政工程领域招标代理机构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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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时间:
2025-03-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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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招标代理机构:
为进一步规范房屋市政工程领域招标代理机构及其从业人员行为,根据省、市统一部署,现就开展全县招标代理机构专项整治行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整治重点
(一)全面清查企业登记信息。依托江西住建云招标代理机构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全面清查辖区内所有招标代理机构信息登记情况,核实企业基本信息和证明材料,确保登记信息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
(二)排查整治违法违规行为。对2022年1月1日以来依法必须招标的房屋市政工程项目,全面排查整治招标活动中招标代理机构的违法违规行为。
1.招标代理机构未签订招标代理委托合同开展代理业务的或以出借、挂靠等方式允许他人以本机构名义承揽招标代理业务的;
2.招标代理机构发布的招标文件(含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违反法律、法规、规章及行政规范性文件规定问题或出现严重表述错误的;
3.招标代理机构未按规定及时发布招标公告、中标(候选人)公示,或发布内容不完整、不准确的;
4.因招标代理机构原因导致招标工作需要流程回退、复评、引起大量投诉质疑或重新组织开评标的;
5.招标代理机构采取行贿、提供回扣或者输送不正当利益等非法手段承揽代理业务的;
6.招标代理机构违规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或以不发放中标通知书要挟中标单位支付额外费用的;
7.招标代理机构泄露应当保密的与招标投标活动相关情况和资料的;
8.招标代理机构组织或串通招标人、投标人、评标专家、电子招标投标系统运营服务机构等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的;
9.招标代理机构存在的其他违法违规问题。
二、实施步骤
(一)自查自纠阶段(2025年3月10日前)
督促辖区内尚未在信用信息管理系统进行信息登记的招标代理机构,按照《关于开展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信用综合评价的通知》(赣建字〔2022〕14号)要求,及时完成信息登记。已完成信息登记的招标代理机构,对登记的信息开展全面自查,及时更新完善企业及从业人员基本信息。
(二)核查整治阶段(2025年3月20日前)
1.底数摸排及信息核实。对辖内招标代理机构(含省外招标代理机构在本地设立办公场所的)情况进行摸排统计,填写《招标代理机构情况一览表》(附件1);对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登记的招标代理机构基本信息进行核实,发现登记虚假信息或未更新完善信息的,填写《招标代理机构问题信息情况统计表》(附件2)。
2.项目排查整治。对2022年1月1日以来招标代理机构代理的依法必须招标的房屋市政工程项目进行排查梳理,并填写《招标代理机构代理依法必须招标项目情况统计表》(附件3);发现招标代理机构或相关责任人员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严肃查处并填写《招标代理机构违法违规行为排查情况统计表》(附件4)。
(三)总结提升阶段(2025年3月25日前)
对此次专项整治行动开展情况、主要经验等要进行全面总结,认真梳理统计发现的各类问题,研究出务实举措,谋划好后续工作。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有序高效核查。深化思想认识,组织精干力量做好招标代理机构底数摸排及信息核实工作,全面排查整治招标代理机构在招标投标活动中的违法违规行为。
(二)加大查处力度,推动取得实效。围绕整治内容,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广泛征集问题线索,对排查发现的问题严肃查处并严格落实信用评价;发现涉嫌犯罪的,及时将问题线索移送公安部门。
(三)完善长效机制,巩固整治成果。以此次整治为契机,坚持问题导向,针对整治行动中发现的各类问题和监管漏洞研究有效对策,建立招标代理机构动态管理制度,定期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切实维护招投标市场秩序。
附件:1.招标代理机构情况一览表
2.招标代理机构问题信息情况统计表
3.招标代理机构代理依法必须招标项目情况统计表
4.招标代理机构违法违规行为排查情况统计表
******建设局
2025年2月27日
附件1
招标代理机构情况一览表
填报部门(盖章):时间:年月日
序号招标代理机构名称招标代理机构企业注册地在赣详细办公地址
(具体到门牌号)
企业联系人联系电话是否在信息
信息管理系
统登记
是否在江西开展过代理业务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县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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