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单位拟对本项目作出审批意见。
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报告表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2024年9月6日-2024年9月12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797-******
通讯地址:兴国县行政审批局(兴国县潋江镇将军大道653号)
邮编:342400
项目名称: |
******中学至集瑞路段) |
建设地点: |
江西省赣州市兴国县潋江镇、长岗乡 |
建设单位: |
******有限责任公司 |
环评机构: |
******有限公司 |
建设项目概况: |
滨江向南延伸段从沃尔顿大酒店沿平江河南延至兴国南高速连接线,路宽40m,双向6车道,全长约2.5km;建设内容包括市政道路、蝶形立交、架空桥、人行道,景观绿化亮化、雨污管网等;滨江向北延伸段从凤凰大道沿濊水河北延至集瑞大桥匝道、路宽40m,双向6车道,全长约1.6km;建设内容包括市政道路、架空桥、人行道、景观绿化亮化、雨污管网等。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一、施工期 1、施工扬尘 (1)扬尘防治措施 为减少施工扬尘对周边环境的影响,要求建设单位在施工期间应当按照《江西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赣州市生态环境基础设施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防治城市扬尘污染技术规范》(HJ/T393-2007)的要求进行施工,施工期采取的具体措施要求如下: 1)施工场地做到工地周边围挡、物料裸土覆盖、土方开挖湿法作业、路面硬化、出入车辆清洗、渣土车辆密闭运输“六个百分之百”。围挡安装水流雾化装置防尘,路基开挖、桩基施工、渣土运输等施工阶段,采取洒水、覆盖、冲洗等防尘措施;建筑工地四周建设喷淋设施,场地内设置雾炮装置,严控扬尘污染;严格执行扬尘治理“红黄绿”监督管理制度,视频监控,扬尘在线监测系统联网管理。 2)控制道路扬尘污染。加强渣土车运输监管,车辆必须全部安装卫星定位系统,杜绝超速、超高装载、带泥上路、抛洒泄漏等现象。运输车辆应保持工况良好,采取遮盖、密闭措施;及时清扫散落在路面上的泥土和建筑材料,定时洒水压尘,减少运输扬尘。 3)加强物料堆场扬尘监管。施工现场尽量实施材料统一堆放管理,采取密存储;设置围挡或堆砌围墙或采用防尘布苫盖,并尽量减少搬运环节,搬运时防止包装袋破裂。筑路材料堆放地点选在环境敏感点下风向。遇恶劣天气加蓬覆盖,必要时设围栏,并定时洒水防尘。减少堆存量并及时利用。 4)严格按照赣州市及兴国县有关控制扬尘污染等规定,强化施工期环境管理和监理,加强全员环保意识宣传和教育,制定合理的施工计划,坚决杜绝粗放式施工现象发生。 5)对作业面和土堆适当喷水,使其保持一定湿度,以减少扬尘量;施工弃土及建筑垃圾要及时运走,以防长期堆放表面干燥而起尘或被雨水冲刷。 6)遇有4级以上大风天气,停止土方施工,并做好遮掩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扬尘;在大风日加大洒水量及洒水次数。 7******居民集中区道路施工现场采用彩钢板围护,围挡设置高度不低于2.5m,各类管线敷设工程,其边界应设1.5米以上的封闭式或半封闭式路栏,其余设置1.8米以上围挡。围挡底端应设置防溢座,围挡之间以及围挡与防溢座之间无缝隙。对于特殊地点无法设置围挡、围栏及防溢座的,应设置警示牌。 8)******消防保卫牌、文明施工牌、环境保护牌、管理人员名单及监督电话牌等。 9)施工工程中产生的弃土、弃料及其他建筑垃圾,应及时清运。若临时堆土,则应采取下列措施之一,①覆盖防尘布、防尘网;②定期喷洒抑尘剂;③定期喷水压尘;④其他有效的防尘措施。防止风蚀起尘及水蚀迁移。 10)设置洗车平台,完善排水设施,防止泥土粘带。施工期间,应在物料、渣土、垃圾运输车辆的出口内侧设置洗车平台,车辆驶离工地前,应在洗车平台清洗轮胎及车身,不得带泥上路。洗车平台四周应设置防溢座、废水导流渠、废水收集池、沉砂池及其它防治设施,收集洗车、施工以及降水过程中产生的废水和泥浆。工地出口处铺装道路上可见粘带泥土不得超过10米,并应及时清扫冲洗。 11)进出工地的物料、渣土、垃圾运输车辆的防尘措施、运输路线和时间。进出工地的物料、渣土、垃圾运输车辆,应尽可能采用密闭车斗,并保证物料不遗撒外漏。若无密闭车斗,物料、垃圾、渣土的装载高度不得超过车辆槽帮上沿,车斗应用毡布遮盖严实。毡布边缘至少要遮住槽帮上沿以下15厘米,保证物料、渣土、垃圾等不露出。车辆应按照批准的路线和时间进行物料、渣土、垃圾的运 12)大、中型工地应设专职人员负责扬尘控制措施的实施和监督。各工地应有专人负责逸散性材料、垃圾、渣土、裸地等密闭、覆盖、洒水作业以及车辆清洗作业等,并记录扬尘控制措施的实施情况。 13)施工单位保洁责任区的范围应根据施工扬尘影响情况确定,一般设在施工工地周围20米范围内。 14)拆除工程施工前,工地周围应设置高度不低于2米的围挡。城市主要干道、景观地区、繁华区域的拆除工程应全封闭,工地周围设置拆除警示标志。拆迁作业时,应辅以持续加压洒水,以抑制扬尘飞散。需爆破作业的拆除工程,可根据爆破规模,在爆破作业区外围洒水喷湿。拆除施工中的土方作业、建筑垃圾管理与运输、工地保洁等应采取的防尘措施。拆除工程完成后15日内不能开工建设的,应采取覆盖、洒水等措施防止扬尘。若建设单位未取得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超过半年的,拆迁施工现场的裸露地而应采取中的防尘措施。 (2)沥青烟气防治措施 由于沥青路面在铺设过程中VOCs释放不集中,不可能全过程中进行收集治理,目前主要针对源头控制(原料及工艺技术改进)进行治理,例如添加沥青降粘剂或使用抑烟剂改性沥青混合料,均可有效降低沥青烟的产生量。同时在沥青摊铺时,避免风向针对敏感点的时段施工。 (3)施工机械、运输车辆燃油尾气 各种燃油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在施工及运输过程中均排放一定数量的废气,主要污染物以NOx、CO为主。由于本工程施工大部分为运送建筑垃圾及原材料、施工机械,施工机械排放的废气和运输车辆尾气的污染源较分散,且是流动性的,其影响也较分散和暂时的。另一方面,本项目施工场地开阔,扩散条件良好,在选用尾气排放达标的施工机械、运输车辆,安排专人加强施工机械维护,确保机械设备正常运行的前提下,施工机械、运输车辆废气不会对区域环境空气质量造成明显影响。 2、废水 本项目施工期对水环境的影响主要为施工生产废水、施工人员生活污水、管道试验废水。 (1)施工车辆冲洗废水 项目不设混凝土搅拌站,涉及的生产废水主要为施工设备冲洗废水、场区清洁用水等,主要污染物为SS,pH值呈弱碱性,并带有少量油污。参照《公路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规范(试行)》(JTJ005-96)附录C表C4冲洗汽车污水成分参考值,施工机械冲洗废水的主要污染物浓度为COD300mgL,SS800mg/L、石油类40mgL,拟采用隔油池、沉淀池处理施工机械冲洗废水,处理后回用于机械冲洗和施工场地洒水降尘,不外排。 (2)施工生活污水 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生活污水主要污染物为COD:250mg/L、氨氮:20mgL******居民房已有设施,进入白塔污水处理厂处理后达标排放。 (3)管道试验废水 本工程配套建设排水管道,排水管道采用钢筋混凝土管。管道铺设过程需要进行清洗、试压将产生一定的废水。管道在进行试压试验时,一般分段进行清管及试压,分段试压管道长度一般不宜大于1.0km。管内注满水后,浸泡24小时,排水管道充满水恒压为0.2MPa左右,做到排完管内空气,将管道内水压缓慢的升至试验压力并稳压30min,期间如有压力下降可注水补压,但不得高于试验压力;检查管道接口、配件等处有无漏水、损坏现象;有漏水、损坏现象时应及时停止试压,查明原因并采取相应措施后重新试压。清洗、试压废水主要污染物质为Ss,不含有害物质,经沉淀处理后沉淀后用于施工现场洒水抽尘,不外排。 (4)其他废水污染 施工中堆放的建筑材料管理防护不当被雨水冲刷时会对周围水体水质造成污染,因此需加强管理措施。 为防止施工期废水对水环境污染可采用以下措施: 1)工程施工时,施工场地撒落的物料要及时清扫,物料堆放要采取防雨水冲刷和淋溶措施: 2)为防止工区临时堆放的散料被雨水冲刷造成流失,散料堆场四周可用砖块砌出高50cm的挡墙 3)施工现场道路和材料堆放场地周边应设排水沟:工程养护用水全部蒸发。 4)注意场地清洁,及时维护和修理施工机械,避免施工机械机油的跑冒滴漏,若出现漏油现象,应及时采取措施,用专用装置收集并妥善处理。 5)施工场地加强管理,尽量保持场地平整,土石方堆放坡面应平整。环评要求,施工期间严禁将施工废水和生活污水直接排放至周边沟渠。 3、噪声 施工期声环境保护措施具体见噪声专项评价。 4、固体废物 (1)生活垃圾 本******居住依托周边民房,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由市政环卫部门送至生活垃圾填埋场填埋处置。 (2)建筑垃圾 本项目拆除的建筑垃圾可回收的部分进行分拣后回收利用,剩余部分送至政府部门指定的建筑垃圾填埋场填埋处置。 本项目工程按计划和施工的操作规程,严格控制,尽量减少余下的物料,若有余下的物料,将其有序地存放好,砂土、石灰等设围挡和加盖苫布,妥善保管,部分回用,其余由同期建设的其它道路使用。 (3)道路施工时产生的土石方 本项目施工期产生的土石方全部用于回填,无弃土产生。 (4)钻渣、泥浆 本工程产生的钻渣、泥浆属于一般固废,主要成分为水、河砂、淤泥直接外售。 二、运营期 1、废气 本项目运营期的大气污染源主要来自机动车尾气、沿线运载颗粒物的各种货车在运输过程中因货物裸露产生的扬尘以及道路扬尘,主要大气环境污染物为TSP,NOx和CO等污染物针对以上污染物,本方案拟在运营期采用如下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1)执行汽车排放尾气检测,对汽车排放尾气状况进行抽查,限制尾气排放超标车辆上路:推广新能源汽车,减少尾气污染。 (2)有关部门强制性加装汽车排气净化装置措施,加强车辆尾气排放标准的监管,提高排放标准。 (3)加强对货运车辆管理,要求货运车辆必须进行遮盖,减少道路扬尘; (4)在道路两侧多植树、种草。既可净化吸收车辆尾气中的污染物,又可美化环境和改善道路沿线景观; (5)根据路段长度,配备洒水清扫车,定期进行洒水和路面清扫。 通过采取上述措施,可最大限度地缓减汽车尾气及道路扬尘对项目所在区域大气环境的影响,从技术和经济角度讲是可行的。 2、废水 本项目建成后,对水环境的影响主要是路面雨污径流对水环境的影响。本项目建成后在运输过程中路面抛洒少量尘土、油污及垃圾等污物,降水时污物被冲刷随路面径流进入地表水,对地表水造成一定污染,尤以暴雨前十分钟的污染最为严重。建设单位拟采取以下措施: (1)加强对车辆的管理,加强车检工作,保证上路车辆车况良好。 (2)禁止装载有危险化学品的车辆驶入本项目道路。 (3)教育司乘人员,若发生交通事故,车辆将会溢流汽油污染水体,驾驶员必须及时就近向有关交通、公安及生态环境部门报告,以便按规定要求,采取相应的救急措施,防止事态扩大,消除危害。 (4)设置限速标志,禁止车辆超载、超速,防止车辆追尾,发生交通事故。 (5)加强对公路附近排水系统的建设和维护,确保污水排放符合相关标准。 (6)定期清理路面因雨水带走的污物,减少对附近水体的污染。 (7)加大对公路环境保护法规的宣传力度,增强公众的环保意识。 3、噪声 运营期噪声防治措施具体见噪声专章。 4、固体废物 运营期强化道路沿线固体废物污染治理的监督工作,要求每天清扫,清扫的固体废物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外运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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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众参与情况: |
未收到单位或个人反对项目的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