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有关规定,建设项目在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期间应本着“依法、有序、公开、便利”的原则开展公众参与。现将******有限责任公司年产 18000 吨胶状乳化炸药生产线安全技术改造项目的环评工作情况进行第一次公示。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年产 18000 吨胶状乳化炸药生产线安全技术改造项目
(2)建设单位:******有限责任公司
(3)建设地点:******有限责任公司现有厂区内
(4)项目性质:技术改造
(5)建设内容及规模:项目对公司现有乳化炸药生产线进行“少人化”安全技术改造,利旧公司现有水油相制备、乳化制药、装药包装工房、装车平台等建设内容及水油相制备设施,对部分设备进行技术改造,选用中低温化学敏化工艺,建设形成年产 18000 吨胶状乳化炸药生产能力。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有限责任公司
通讯地址:江西省赣州市兴国县龙口镇睦埠村
联系人:宋满根
联系电话:******
邮编:342413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的名称
******有限公司
地址:江西省南昌市南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京东大道698******大学(江西)科技园D区408室
联系人:徐工
联系电话:0791-******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意见表网络链接:
******/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_665329.html
五、公众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在本次信息公示后,公众在10个工作日内,公众可以通过信函、电话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提交公众意见表。
******有限责任公司年产18000吨胶状乳化炸药生产线项目
******有限责任公司
2024年1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