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单位拟对本项目作出审批意见。
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报告表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2024年11月15日-2024年11月21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797-******
通讯地址:兴国县行政审批局(兴国县潋江镇将军大道653号)
邮编:342400
项目名称: |
兴国县赣江流域城区段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 |
建设地点: |
兴国县赣江流域城区段(埠头乡、潋江镇境内) |
建设单位: |
******有限公司 |
环评机构: |
******有限公司 |
建设项目概况: |
兴国县赣江流域城区段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位于江西省赣州市兴国县赣江流域城区段(埠头乡、潋江镇境内),建设内容主要对兴国县赣江流域城区段进行流域治理,沿河建设截污干管6.12公里,汇水范围敷设污水主管5.05公里,支管12.47公里,生态护岸3.23公里,清理河道垃圾5.35万吨,河道污染底泥2.78万吨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施工期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施工期主要生态影响为占用土地,对陆生生态、水生生态的影响,对生态系统稳定性的影响以及水土流失。 (1)占地补偿和恢复措施 本工程永久占地主要为岸坡整治占地,属于原河道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 临时占地:项目临时用地包括施工围堰、施工转运场地等。设计单位应进一步优化工程布局,尽量减少临时占用面积。施工单位施工过程中严格控制施工范围,施工作业范围以外不得占压土地。工程施工过程中注意表土收集工作,单独保存。施工结束后拆除施工围堰、施工转运场地及相关的临时设施,恢复河道水域及水利设施。通过对临时占地的恢复,土地的利用状况不会发生改变,仍可以保持原有的使用功能。 (2)陆生生态保护措施 1)陆生植物保护措施 ①施工前及施工期间加强对施工人员进行环保宣传教育,避免随意扩大施工范围,随意乱采滥伐,破坏沿线植被等。 ②工程占地应尽量使用既有场地,减少临时占地,工程临时仓库、办公场所租用民房或沿线闲置商业用房,利用政府指定消纳场作为项目淤泥消纳场,临时占地面积少。 ③施工道路选址宜充分利用已有的道路,施工转运场地等优先布设在永久用地范围内,尽量不在工程附近植被生长较好的地段设置临时施工便道,以减少植被破坏,生物量损失。 ④优化临时施工道路选址,避开周边耕地和植被茂盛处,减轻工程对区域植物及植被的影响,施工结束后及时采取平整、绿化等恢复措施,减轻施工期对植被的影响。 ⑤统筹规划施工布置,各种施工活动应严格控制在施工区域内,施工作业区外不得占用土地,特别是对耕地的占用,以免造成土壤与植被的不必要破坏,将工程建设对植被和土壤的影响控制在最低限度。 ⑥工程分段实施,表土开挖采取分层开挖、分层堆放、分层回填的措施,表土单独剥离,开挖表土分段集中堆放在施工区域内,并采取拦挡、覆盖等临时防护措施防止表土流失。施工结束后,用于施工迹地恢复和绿化措施实施,缩短植被恢复时间和增加恢复效果。 ⑦及时进行植被恢复,各点位施工结束后及时清理场地,对占用的土地进行生态迹地恢复。 ⑧选择适宜的植物。临时占地区植被恢复时,应选用乡土易成活植物,以防外来物种入侵,选用项目所在地适生性强、生长快、自我繁殖和更新能力的植物种类进行植被恢复,以保证绿化栽植的成活率,提高植被恢复效率。 ⑨施工完成后及时补偿因施工造成的植被破坏,补偿量不得少于破坏量。工程破坏的植被主要为沿街绿化树木,施工结束后种植相应的绿化用树进行恢复。 2)陆生动物保护措施 ①临时道路应减少占用动物生境,特别是动物栖息的洞穴、窝巢等。 ②施工过程中避免破坏动物栖息的巢穴,若施工过程中发现动物的卵、幼体或受伤个体等,应及时交由专业人员护理,不可对其伤害。 ③在各施工区设置生态保护警示牌,警示牌上标明工程施工区范围,禁止越界施工占地或砍伐林木,减少占地造成的植被损失和对野生动物的伤害。 ④项目应加强施工人员管理,禁止随意捕捉野生动物。 ⑤工程完工后及时进行植被恢复,使该地区的动物生境得到恢复,使动物尽快恢复到施工前的种群状态。 (3)水生生态保护措施 ①合理安排施工时期,选在枯水期进行。 ②合理控制涉水工程施工范围,减少水体扰动程度和范围。 ③加强管理,增强施工人员环保意识,严禁施工人员捕捞鱼类、虾蟹等,尽量减少人为原因造成的不必要的破坏。 ④施工过程中应妥善处理工程弃渣、废水,禁止将施工废水和生活污水随意排放,严禁将弃渣弃入河道,避免影响水质。 ⑤施工转运场地尽量远离河道,并采取围挡措施,防止雨水冲刷进入河内。 (4)水土流失保护措施 ①优化施工方法、更新施工设备,尽可能快地完成必须进行的土石方工程减少扰动地表时段,减少土石方开挖过程中遭遇大雨直接冲刷的概率,控制水土流失。 ②合理安排石方开挖的时期和施工进度,挖方及填方施工应做好施工排水分段施工,土石方工程安排在枯水季节进行施工,避开雨季和大风天,尽量不留疏松地面,减少雨水冲刷和风蚀导致的水土流失。 ③划定施工作业范围和路线,严格控制施工活动区域,施工区域外不得占地破坏植被,以免造成土壤与植被的不必要破坏,对施工转运场地采用防雨布对松散堆积体进行遮盖并采用块石压脚,避免降雨冲刷,减少水土流失。 ④做好挖填方的合理调配工作,及时将弃方运走,在土石方运输过程中应加强防护,尽量避免渣土在运输过程沿线洒落。 ⑤施工现场应对施工转运场地采用防雨布对松散堆积体进行盖并采用块石压脚,避免降雨冲刷,减少水土流失。 ⑥项目在开挖地表土壤时,应对表土单独进行剥离堆存保护,单独存放并设置拦挡、覆盖等措施,以拦截地表径流冲刷,减少水土流失。 ⑦项目应实行分段施工,分段防护,每段工程施工结束后及时进行土地整治对施工临时占土地进行生态恢复。 ⑧生态恢复应采用乡土物种,补偿量不得少于破坏量,工程破坏的植被主要为城镇绿化植树,施工结束后种植绿化树木进行恢复。 综上,本项目施工对项目区生态环境影响时间短,影响范围较小,通过采取相应的生态保护和恢复措施,生态环境可较快得到恢复,项目建设对生态环境影响可接受。 2、施工期水环境空气污染防治措施 (1)施工生产废水:本项目施工现场不设置专门的机械设备维修点,依托场地周边机械维修厂进行维修。施工废水主要为机械和车辆冲洗废水,要求:施工机械和车辆冲洗废水经隔油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工地洒水降尘等综合利用,不外排。 (2)生活污水:项目租用当地民房作为施工临时办公场地,施工人员生活污水依托当地已有的化粪池进行收集处理。同时,要求加强施工人员的环境保护教育,增强环保意识,严禁乱倒生活污水。 (3)基坑废水:通过潜水泵抽至施工转运场地沉淀池沉淀后排入河流,不会对河流水质造成不利影响。 (4)施工转运场地渗滤液:清淤过程中,船挖方淤泥暂存于施工转运场地2~3天。淤泥堆存过程中产生的渗滤液通过施工转运场地四周拟设置的导流沟进行收集,汇入导流沟出口处设置的沉淀池,渗滤液经沉淀池沉淀后排入河流或用于洒水降尘,不会对河流水质造成不利影响。 本项目不涉及饮用水源保护区,施工过程未直接向水体排放污废水,施工期废水在采取相应的防治措施后,不会对项目所在区域地表水环境产生不利影响。 3、施工期环境空气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施工期大气污染物主要为淤泥恶臭,土石方开挖、建材运输、堆放等过程产生扬尘,以及施工机械、车辆等燃油机械运行产生的废气。 (1)淤泥恶臭 项目工程在进行河道疏浚、施工转运、场地淤泥临时暂存堆存过程中,淤泥均会产生恶臭。项目在河道疏浚过程中,应于河道两侧加设2.5m高围挡,淤泥及时清运,并定期喷洒除臭剂,降低淤泥恶臭对河道两岸及周围环境空气的影响。同时,运输淤泥的罐车需严格进行密封处理。由于本项目所在施工河段及淤泥消纳场地势较开阔,空气流动条件好,淤泥恶臭对周边影响较小,该恶臭对周围环境空气的影响将随着施工期的结束而逐渐消失。 (2)施工扬尘 本项目在施工过程中应严格执行《赣州市扬尘污染防治条例》。在施工期,施工单位应严格控制建设施工扬尘,采取以下防治措施: 1)加强施工管理,安排专职人员负责施工现场卫生管理工作。 2)施工前河道沿线两侧先修建施工围挡(高约2.5m),同时在围挡顶部设置水喷雾装置,尽量降低施工扬尘对敏感点的影响。对于特殊地点无法设置围挡、围栏及防溢座的,应设置警示牌。 3)在临时工程和施工场地施工时,派专人负责施工场地和施工便道的洒水工作,洒水频率依据天气状况,对于易产生扬尘的堆放材料加以遮盖,防止二次扬尘污染。 4)由于道路和扬尘量与车辆的行驶速度有关,速度越快,扬尘量越大,因此,在施工场地对施工车辆必须实施限速行驶,同时施工现场主要运输道路尽量采用硬化路面并进行洒水抑尘。在施工场地出口放置防尘垫,对运输车辆出入口现场设置洗车场,用水清洗车体和轮胎。运输车辆行驶路线尽量避开环境敏感点。 5)水泥、砂石等材料运输时封闭或严密覆盖,运送各种建筑材料、建筑垃圾、渣土、淤泥的车辆必须有遮盖和防护措施,其中淤泥运输车还需有防漏措施,防止建筑材料、建筑垃圾和尘土飞扬、洒落和流溢。车辆驶出装、卸场地前用水将车厢和轮胎冲洗干净,运输过******居民造成影响。 6)禁止在大风天进行渣土堆放作业,临时废弃土石堆场及时清运,并对堆场必须以毡布覆盖,不得有裸土;开挖出的土石方应加强围栏,表面用毡布覆盖,并及时将多余弃土外运。 7)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弃土、弃料及其他建筑垃圾,应及时清运。若在工地内堆置暂存,应采取防止风蚀起尘和水蚀迁移,覆盖防尘布、防尘网;定期洒水抑尘等有效防尘措施。 8)施工期间,对于工地内裸露地面,应采取覆盖防尘布或防尘网。视天气情况每周等时间间隔洒水二至七次,扬尘严重时应加大洒水频率等有效的防尘措施。 9)项目开挖和回填土反应堆放在指定的施工转运场地,为避免施工转运场地风蚀起尘和水蚀迁移,应对临时堆土覆盖防尘布、防尘网,定期洒水抑尘,在施工作业停止后,对裸置场地和临时堆放的建筑垃圾,采用密闭式防尘网进行遮盖或者实施绿化覆盖。 (3)施工机械废气和运输车辆尾气治理措施 施工机械废气主要采取的防治与缓解措施如下: 1)使用电动工具和低排放量的机械设备,禁止使用不能达标排放的机械设备; 2)设计合理的施工流程,进行合理的施工组织安排,减少重复作业等; 3)加强机械设备的保养与合理操作,减少其废气的排放量; 4)严格控制运输时段和运输路线。 由于工程施工时间不长,施工机械数量有限,尾气排放量较小,施工机械设备施工作业时对环境空气的影响范围主要局限于施工区内。预计工程施工作业时对局地区域环境空气影响范围仅限于下风向20~30m范围内,不过这种影响时间短,并随施工的完成而消失。其余地区环境空气质量将维持现有水平,预计施工机械废气对环境空气影响小。 因此,经采取本环评提出的废气污染防治措施后对区域大气环境质量影响很小,且施工期废气影响会随着施工的结束而结束。 4、施工期声环境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期噪声主要为施工机械噪声、施工作业噪声和施工车辆噪声。根据工程分析及项目特点,本工程主体工程施工噪声源强约为100dB(A)。施工营地内产生的噪声值约为85dB(A)。由于项目施工区段位于镇区,沿线住户分布较多,为减少施工期噪声对沿线住户的影响,本环评要求采取以下措施: (1)尽量选用低噪设备和工艺,从声源上降低源强。加强对施工机械设备和运输车辆的定期维修保养,使其保持最佳工作状态,使噪声影响降低到最低范围。 (2)******学校等噪声敏感建筑物一侧的位置。在施工现场装卸建筑材料的,应当采取减轻噪声的作业方式。 (3)适当控制机械作业密度,条件允许时拉开一定距离,避免形成噪声叠加。 (4)合理安排作业时间,将强噪声作业尽量安排在白天进行。夜间(22:00~次日6:00)、午间(12:00~14:00)******居民。 (5)******居民点较少的路段,在途经沿线的敏感点路段时,应采取减速慢行、禁止鸣笛等措施,确保不对运输线路周围敏感点造成噪声扰民影响。 (6)打围施工。靠近噪声敏感点的必须采取打围作业,尽可能减轻施工噪声对敏感点的影响。 (7)施工前施工单位应******居民进行告知(可通过传单或公示栏等)******居民的支持。 由于本项目施工工期较短,施工作业强度较小,经采取上述措施后,项目施工对周边声环境敏感点的影响可控,不会出现扰民现象,且施工期噪声影响会随着施工的结束而结束。 5、施工期固体废物防治措施 施工期固体废物主要包括弃方(含石方、土方和淤泥)、建筑垃圾、施工人员生活垃圾、隔油沉淀池油污。 (1)弃方 淤泥自然风干后,经密封罐车运至弃渣场;弃方经自卸车运至弃渣场。 (2)建筑垃圾 项目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建筑垃圾主要包括包装袋、木材弃料、废钢材等。施工产生的废料首先应考虑废料的回收利用,对钢材、木材等下脚料可分类回收,交废物收购站处理。不能回收的建筑垃圾,如含砖、石、砂的杂土等应集中堆放,及时清运到指定的倾倒地点处理。 (3)生活垃圾 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经过袋装集中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不得随意丢弃,不可就地填埋。 (4)隔油沉淀池油污 隔油沉淀池油污经专门容器收集后,交由资质单位进行处理,不得随意乱丢乱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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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众参与情况: |
未收到单位或个人反对项目的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