寻乌县中心城区污水处理提质增效二期工程 第一次补充通知
各潜在投标人:1.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第2.2.2(2)商务标投标报价(2)施工费用:建安费报价方式中的“建安费招标控制价(M)为5938.427253元;”与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2.4条的投标报价,施工工程费控制价5938.427253万元不一致。现做如下修正:“建安费招标控制价(M)为5938.427253万元”。
此澄清及补充通知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原招标************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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