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物业环保垃圾袋、垃圾桶及17-18栋学生公寓四方凳采购项目(项目编号:GZJS2************有限公司对中标资格的放弃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九条 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或者成交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因此,采购人将该项目作废标处理,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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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联系方式:蒋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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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赣州市章贡区瑞金路5-8号四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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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黄女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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