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单位拟对本项目作出审批意见。
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报告表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2024年8月26日-2024年8月30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797-******
通讯地址:兴国县行政审批局(兴国县潋江镇将军大道653号)
邮编:342400
项目名称: |
石浒采石场兴国县年产20万立方米砂石扩建项目 |
建设地点: |
江西省赣州市兴国县城岗乡石浒村观音庙 |
建设单位: |
兴国县石浒采石场 |
环评机构: |
******有限公司 |
建设项目概况: |
项目矿区面积为0.063km2,采用露天开采方式,开采标高为+436.76m~+280m,设计开采规模20万立方米,服务年限7.5年。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一、施工期 1、预防及减缓措施 生态保护措施是指采取一定措施尽量避免对生态环境造成影响,采取的措施包括:明确矿区范围,防止人为活动及场地污染物排放对外围植被的破坏,工业场地周围划定明显的范围,下部设挡渣墙,禁止废石、矿石随意丢弃堆放,避免造成额外的生态破坏。对施工完成的坡面做及时的护坡处理(设挡土墙、对坡面夯实、种植树木和草皮等),以防止水土流失。 ①采场采取排水、边坡防护、工程拦挡等水土保持措施,减少对天然林草植被的破坏。 ②露天采场场地整治和覆土方法根据场地坡度确定,水平地和15°以下缓坡地可物料充填、底板耕松、挖高垫低等方法;15°以上陡坡地可采用挖穴填土、砌筑植生盆填土、喷混、阶梯整形覆土、安放植物袋等方法。 ③边坡治理后应保持稳定,应恢复植被。 2、生态保护措施 矿石的开采破坏生态系统绿色植被,地表凹陷。土壤岩石裸露,这与周围未被破坏的绿色植被形成鲜明对比,破坏了自然景观。 矿山开采损失的矿产资源是无法恢复的,主要应做好合理开采利用,被破坏的植被、绿色自然景观是可以恢复的,造成的水土流失是可以防止的,本次环评建议采取以下生态恢复措施: ①避免措施 a废石堆放场应选择在空旷裸露地面或地表植被较少的地方,可以减少总体生物损失量。 b制定合理有效的规章制度,避免人为因素对矿山周围生态环境的破坏。明确开采范围,禁止工人进入非开采区活动,严禁烟火和破坏植被活动。 c露天矿场的开采位置方式应考虑山体泄洪和预防水土流失。废石堆放地点不应堵塞泄洪道。并应考虑雨水的冲刷是否可能带走废石,以及对周边环境可能造成的危害。 ②补偿措施 生态影响的补偿通常可分为就地补偿和异地补偿。如在矿山开采区附近区域中较稀疏的灌丛地植树;在开采区附近区域裸露地植树种草;在开采区附近区域稀疏的林地适当增大树木密度;在开采区附近区域种植乔灌草适合的植被等以防止水土流失。 根据本项目特点可以采取就地补偿的办法,依据开采规划边开采边绿化,种植乔灌草等适合的植被以防止水土流失。 ③恢复措施 不可避免的生态影响或暂时性的生态影响,可以通过生态恢复技术予以消除。主要通过人工手段,选择合适的植物种类改造介质,使之变得更适合植物的生长,或者利用物理或化学的方法直接改良介质,促进生物群落的演替。具体措施如下: A做好矿山建设工程的表土剥离、堆放工作。并为后期治理工程预留足够耕植土。 B做好采场排水工作。矿山为露天开采,造成了地表植被破坏和土层松动,应做好水土保持工作。 C做好露天采场高陡边坡危岩、浮石清除工作。危岩、浮石应予以清除,消除隐患。 D开展土地复垦工作。边开采,边复垦。复垦对象为采场平台、建构筑物、破碎加工场地、矿山道路,复垦土地类型为林地。 E开展植被重建工作。在复垦的林地上栽种适宜本矿区生长的乔木、草本和藤本植物,保证成活率大于85%;在采场平台上覆土,栽种藤本植物,利用藤本植物上爬下挂的特点遮盖采场高陡边坡。截水沟、挡土墙等边沿宜草则草,宜树则树。 植被重建选用耐旱、耐贫瘠、速生、固土能力强、攀爬能力强、四季常绿的品种,如杉树、香樟、爬山虎等。 F开展矿山地质环境监测工作。建立一定数量的监测点。监测矿区土地、植被资源的占用和破坏情况,监测矿区水土流失状况,监测采场终了边坡、矿山道路边坡的稳定状况。 综上,项目闭矿后,必须进行彻底的生态修复,达到生态修复要求。 3、施工期大气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 (1)废气 施工过程中废气主要来源于施工机械驱动设备(如柴油机等)和运输及施工车辆所排放的废气。此外,还有施工队伍因生活需要使用燃料而排放的废气等。 (2)粉尘和扬尘 本工程项目在建设过程中,粉尘和扬尘污染主要来源于: ①土方的挖掘、堆放、清运、回填和场地平整等过程产生的粉尘; ②建筑材料如水泥、白灰、砂子以及土方等在其装卸、运输、堆放等过程中,因风力作用而产生的扬尘污染; (3)搅拌车辆及运输车辆往来造成地面扬尘。 上述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废气、粉尘及扬尘将会造成周围大气环境污染,其中又以扬尘的危害较为严重。 施工期间产生的粉尘(扬尘)污染主要取决于施工作业方式、材料的堆放及风力等因素,其中受风力因素的影响最大。随着风速的增大,施工扬尘产生的污染程度和超标范围也将随之增强和扩大。 减轻粉尘和扬尘污染程度和影响范围的主要对策有: ①对施工现场实行合理化管理,使砂石料统一堆放,水泥应在专门库房堆放,并尽量减少搬运环节,搬运时做到轻举轻放,防止包装袋破裂; ②开挖时,对作业面和土堆适当喷水,使其保持一定湿度,以减少扬尘量,而且开挖的泥土和建筑垃圾要及时运走,以防长期堆放表面干燥而起尘或被雨水冲刷; ③运输车辆应完好,不应装载过满,并尽量采取遮盖、密闭措施,减少沿途抛洒,并及时清扫散落在路面上的泥土和建筑材料,施工道路和场地应定时洒水压尘,运输车辆上路前应喷水冲洗轮胎,以减少运输过程中的扬尘; ④应首选使用商品混凝土,因需要必须进行现场预拌砂浆、混凝土时,应尽量做到不洒、不漏、不剩、不倒;混凝土搅拌应设置在棚内,搅拌时要有喷雾降尘措施; ⑤施工现场要设围栏或部分围栏,缩小施工扬尘扩散范围; ⑥当风速过大时,应停止施工作业,并对堆存的砂粉等建筑材料采取遮盖措施。 4、施工期废水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 (1)生产废水 各种施工机械设备运转的冷却水及洗涤用水和施工现场清洗、建材清洗、混凝土养护、设备水压试验等产生的废水,这部分废水含有一定量的油污和泥沙。 (2)生活污水 施工期间生活污水依托现有化粪池处理达到《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2021)中旱作标准后用于周边山林灌溉,不外排。 上述废水水量不大,但如果不经处理或处理不当,同样会危害环境。施工期间,在排污工程不健全的情况下,应当尽量减少物料流失、散落和溢流出现,减少废水产生量; 施工物料堆场远离地表水体并设置在径流不易冲刷处;施工时产生的泥浆未经处理不得随意排放;施工现场应建造集水池、沉砂池、排水沟等水处理构筑物,按废水的不同的性质,分类收集,分质处理。 5、施工期噪声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 本项目施工机械噪声主要是低频噪声,施工期噪声源强度在75-100dB(A),通过采取优化施工组织,合理安排设备运作时间,严禁夜间工作,采取低噪设备,合理布置施工平面,强化隔声效果,对设备进行减振处理,同时加强对运输车辆管理,严禁鸣笛等措施后,施工源强可降至60~85dB(A)。 因此,项目施工期噪声通过距离衰减可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的规定,不会对周围环境造成影响。 6、施工期固废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 施工期排放的固体废物主要为建筑垃圾和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建筑垃圾主要是砂石、石灰、混凝土、废砖、土石方等,基本无毒性,为一般固体废物,只要及时清理清运,并加以利用,不会对周边环境造成不利影响;施工人员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对环境产生影响较小。 防治措施: ①车辆运输固废时,运输车辆必须做到装载适量,加盖遮布,出工地前做好外部清洗,沿途不漏泥土、不飞扬;运输必须限制在规定时段内进行,按指定路段行驶。 ②对可再利用的废料,如木材、钢筋等,应进行回收,以节省资源。 ③对建筑垃圾,可采用一般堆存的方法处理,但一定要将其最终运送到指定的建筑垃圾倾倒场。 ④实施全封闭型施工,尽可能使施工期间的污染和影响控制在施工场地范围内,尽量减少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⑤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二、营运期 1、营运期废水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 项目采矿区、工业场地四周设置有截、排水沟,实行雨污分流,初期雨水经排水沟收集至场地下游沉淀池沉淀处理,处理后回用于矿区洒水抑尘,不外排。 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用于山林灌溉;露天采场设置沉淀池容积500m3;工业场地设置沉淀池容积为100m3;进出口设置冲洗平台,车辆冲洗废水沉淀池容积10m3。 2、营运期废气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 生产加工车间采取封闭式厂房;开采过程采取湿式作业、洒水抑尘措施,破碎采取喷淋降尘措施;成品堆场采用防尘网遮盖,并采取洒水抑尘措施。采取上述措施后,拟建项目粉尘的无组织排放量很小,周界外粉尘浓度可以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周界外最高允许浓度限值的要求,其措施是可行的。矿物运输、装卸产生的扬尘可通过加强管理,限制超载,限制车速,采取运输车辆加盖篷布等措施,避免矿石沿途抛洒,在干燥、有风的天气时道路沿途喷水等措施得以减轻,另外还可通过在拟建项目区内及道路两旁进行植树绿化,绿化树木应选择种植具有吸尘、滞尘功能的树种,使扬尘得到进一步减轻。 3、营运期噪声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 拟建项目营运后评价区内噪声强度会有所增加,增加的噪声主要来源于运输产生的交通噪声和矿石开采及加工过程中产生的机械噪声。******居民的生活影响较小。 但运营过程中使用的一些产噪设备,如装载机、挖掘机等,其产生的噪声强度比较高,因此在设计时必须根据各产噪设备产生噪声源的特点进行治理,噪声治理应多方面着手综合控制。 消除噪声污染或者最大限度的降低噪声污染的根本途径是减少机器设备的振动和噪声,可以采取以下措施对噪声源加以控制: ①选用低噪声设备 目前各设备生产单位已把低噪声作为衡量设备质量的重要标志。在满足工艺生产的前提下,设计中考虑选用设备加工精度高、装配质量好、低噪声的设备是必要且可行的,特别是噪声较大的设备,应尽可能选用低噪声产品。 ②隔振与减振 许多噪声是由于机械板的振动而产生的,对于这种机械性噪声的治理,最常采用的方法是隔振与减振。如对产生噪声较大的设备,与地基应避免制成刚性连接,采用隔振器或自行设置隔振装置来实现弹性连接;对于由金属薄板制成的空气动力机械的管道壁机器外壳,隔声罩等则应采用阻尼减振措施,其阻尼位置、种类、阻尼材料应根据实际情况设计选择。 通过采取上述措施后,经预测厂界噪声是可以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区排放标准限值,且周边为农村区域,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因此其噪声的治理措施是可行的。 ③爆破噪声 项目************居民正常生活情况下方可进行爆破。 ******居民习惯等方面考虑,爆破作业均在昼间进行,夜间不进行爆破;同时要求每次爆破时间相同,即定时爆破,其余时间一律不允许爆破。建设单位应在每次爆破前应事先通知村民,以征得谅解和支持。 4、营运期固体废物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 本项目沉淀池产生的沉淀池底泥约为3621t/a(含水约60%),外售砖厂制砖;废机油及含油废抹布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置。 项目在沉淀池旁设置100m2污泥暂存池对沉淀池污泥进行暂存,污泥堆存高度约2m,污泥暂存池池壁及底部采取水泥硬化,能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项目沉淀池污泥产生量3621t/a,污泥暂存池最大储存量约400吨,能满足污泥1个月暂存需求。 项目按照《危险废物污染防治技术政策》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的要求,项目在矿部设置面积为2m2危废间;建设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规定的以下要求: 1)贮存设施应根据危险废物的形态、物理化学性质、包装形式和污染物迁移途径,采取必要的防风、防晒、防雨、防漏、防渗、防腐以及其他环境污染防治措施,不应露天堆放危险废物。 2)贮存设施应根据危险废物的类别、数量、形态、物理化学性质和污染防治等要求设置必要的贮存分区,避免不相容的危险废物接触、混合。 3)贮存设施或贮存分区内地面、墙面裙脚、堵截泄漏的围堰、接触危险废物的隔板和墙体等应采用坚固的材料建造,表面无裂缝。 4)贮存设施地面与裙脚应采取表面防渗措施;表面防渗材料应与所接触的物料或污染物相容,可采用抗渗混凝土、高密度聚乙烯膜、钠基膨润土防水毯或其他防渗性能等效的材料。贮存的危险废物直接接触地面的,还应进行基础防渗,防渗层为至少 1 m 厚黏土层(渗透系数不大于10-7cm/s),或至少2 mm厚高密度聚乙烯膜等人工防渗材料(渗透系数不大于10-10 cm/s),或其他防渗性能等效的材料。 5)同一贮存设施宜采用相同的防渗、防腐工艺(包括防渗、防腐结构或材料),防渗、防腐材料应覆盖所有可能与废物及其渗滤液、渗漏液等接触的构筑物表面;采用不同防渗、防腐工艺应分别建设贮存分区。 6)贮存设施应采取技术和管理措施防止无关人员进入。 5、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矿山服务期满后将生产停止,对环境造成的污染影响的废气、废水、固体废物等排放量显著减少,服务期满后主要的生态环境影响为复绿的占地造成的。建设单位应该积极采取有效的措施,加强矿区场地复绿及恢复治理工作。 (1)地形地貌的恢复治理措施 主要是采取地表构筑物拆除清理、覆土植树种草等保护性技术措施,并边生产边治理、使其基本恢复到原有功能。 (2)土地复垦质量要求 ①有效土层厚度大于20cm;确无表土时,可采用无土复垦、岩土风化物复垦和加速风化等措施。 ②道路等配套设施应满足当地同行业工程建设标准的要求,林地建设满足《生态公益林建设 规划设计通则》(GB/T 18337.2)和《生态公益林建设 检查验收规程》(GB/T 18337.4)的要求。 ③3-5年后,有林地、乔灌混合林和其他林地郁闭度应分别高于0.3、0.3和0.2;定植密度满足《造林作业设计规程》(LY/T 1607)要求。 ④本区域属于低地丘陵区,有林地的土地复垦质量控制其他标准:有效土层厚度≥30cm,土壤容重≤1.45g/cm3;土壤质地为砂土至粉粘土;砾石含量≤30%;pH值5.5-8.5;有机质≥1%;郁闭度≥0.35。乔灌混合林的土地复垦质量控制其他标准:有效土层厚度≥30cm,土壤容重≤1.5g/cm3;土壤质地为砂土至粉粘土;砾石含量≤30%;pH值5.5-8.5;有机质≥1%;郁闭度≥0.35。 2)主要工作量和技术方法 ①地表构筑物拆除清理工程 清理工程主要包括采废石综合利用场地(构)筑物的拆除及清理,露采场的投入与收益不计入本方案费用中。矿部建(构)筑物多为1~2层小高层建筑,均为水泥浆砌砖建筑。矿山终采后,废石综合利用场地设施将拆除清运,主要是拆除建筑物及建筑物周边的砼化地表,水泥浆砌砖拆除工程量按0.30m3/m2计算。拆除后使用人工装载重汽车运输的方式清运,估算约1/3可二次利用,其他约2/3采用人工装载重汽车清运垃圾,部分可用于回填露采场。 ②覆土工程 矿山终采后需对露采场进行覆土复垦,覆土厚度为30cm,用于种植乔灌木及撒播草籽。其余各工业场地拆除建筑、清理废石后可直接复垦。本方案选用2m3挖掘机挖装自卸汽车运输方式,其中包含有推土机推平内容,覆土后可直接进行植被恢复。 ③翻耕平整工程 矿山终采后,需对矿部、矿山道路、沉淀池进行翻耕平整,土地翻耕主要是针对表土翻松,翻耕深度为50cm。场地平整内容主要是针对翻松表土后的表土平整工程,表土平整采用推土机进行平整。 ④植被恢复工程 本方案根据场地的立地条件,进行植被恢复工程设计。方案设计等矿山终采后对露采场、矿部、矿山道路、沉淀池进行植被恢复,种植乔灌混合林,限于土壤层厚度,方案设计对各工业场地覆土平整后采取穴垦方式种植适生性强、有固氮能力、根系发达、成活率高的乔、灌木和草种。并加强后期管护,有防治病虫害、退化措施。矿山道路保留,作为各场地复垦和维护的道路。 方案采用乔灌结合的坑穴方式植树,挖穴规格设计口径0.5m,坑深为0.4m,乔木株行距为2m×2m,灌木株行距为1m×2m,同时撒播草籽,根据以上有林地及乔灌混合林植被恢复工程设计,植被恢复的乔木为马尾松;灌木主要为胡枝子、迎春藤;草籽可选用芭茅、百喜草、狗芽根等混合草,每公顷45kg草种。 (3)永久基本农田保护性措施 矿山在以后开采建设过程中,严格落实保护永久基本农田相关政策要求,主要措施为: ①矿山后期若新增场地要与已经划定的永久基本农田控制线充分衔接,不得突破永久基本农田边界,严禁在永久基本农田范围内建设场地; ②严禁将废石、其他固废以及污水排放至农田,应当将废石及其他固废进行集中存放统一处理,矿区淋溶水经沉淀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一级标准后再排放; ③在生产活动过程中,应严格限制活动范围,防止人为因素对永久基本农田的破坏。 6、水土保持措施 根据采用的采矿和排弃渣工艺、场地布置以及水土流失的危害程度,将水土流失防治区分为:露天采场防治区;采矿及工业场地治理区;道路建设及其他场地治理区。 (1)露天采场 露天采矿区虽不直接产生水土流失,但由于开发后期产生大面积采空区,可能发生边坡崩塌,从而产生水土流失,该区为防治区。采场内,设排水系统将坑内水排至区外;采矿期间,进行采矿方法的研究和试验,以确保采场的稳定;尽量利用采空区堆置废石,减少废石外排。 (2)采矿工业场地 场地布置尽量紧凑,少扰动地表土层和破坏植被;设置排水系统,坡面进行挡墙、喷浆、植被护坡等措施;岩土暴露处,及时进行植被恢复。 (3)道路开挖及其他辅助设施区 因修建场地间的联络道,要挖方和填方,破坏原有植被,形成坡面裸露,易产生水土流失,故路面靠山侧设置截排洪沟,裸露的坡面及时进行工程和植被护坡。 按照水土保持方案进行企业生产建设,能有效减少水土流失情况的产生。 本项目开采结束后应提出水土保持和土地复垦的规划,同时必须对排矸场、采场所有的边坡稳定性情况进行检查和评估,安全隐患及时处理,并根据情况修筑好边坡及保护设施。 7、退役期生态保护措施及复垦措施 矿山服务期满后将生产停止,对环境造成的污染影响的废气、废水、固体废物等排放量显著减少,服务期满后主要的生态环境影响为复垦占地造成的。建设单位应该积极采取有效的措施,加强矿区场地复垦及恢复治理工作。闭矿期生态恢复工作主要采取工程措施和植物治理相结合的方式来恢复生态环境。 (1)矿山生态恢复工程措施 闭矿期生态恢复工作主要是对矿山周围生态环境受到破坏的地区,进行复绿、复垦治理工作,使治理后的生态环境不存在地质灾害的隐患点,不存在岩土体直接裸露地表的地段,破坏区域内的植被得以恢复。 ①矿山闭矿后,为避免山体裸露造成水土流失和坍塌、滑坡的危险,应对裸露的山体和最终边坡进行绿化,恢复植被。 ②矿山闭矿后,最终边坡角应小于或等于安全边坡角45°~65°。及时处理危石、险石,整治好的边坡,加固护坡,进行绿化,恢复植被,防止水土流失和坍塌、滑坡的危险。 ③场地生产临时设施:矿山办公场地建有临时设施,矿山闭矿后应将上述临时设施拆除,并对场地进行清理、平整、进行覆土(覆土0.5m),并连同废石堆场的空余面积进行生态环境恢复治理,恢复植被。 ④矿山闭矿后,应对矿区范围内的矿山道路进行治理,通过在道路内侧挖掘排水沟,在道路旁进行植树等措施,以恢复绿化,防止水土流失。 (2)矿山生态恢复植物措施 按照适地适树、适地适草的原则,复垦主要栽种松木、草本等,根据同类型矿山生态环境恢复治理案例,建议选取乔木、灌、藤、草结合,进行地表植被破坏区的绿化措施。 (3)矿山服务期满后生态复垦计划如下: ①按《土地复垦方案》的设计,植被恢复是最常用的生态恢复方法,即直接种植植被,并且严格依据水土保持、生态恢复工程与主题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验收的“三同时”制度要求,本着积极稳妥、尽快发挥效益的原则,合理使用资金、劳力、材料及机械设备,保证水土保持与生态恢复工程顺利进行。 ②加强矿山的管理:矿山的生态恢复是采掘行业环境保护工作的重要内容之一,企业一定要将矿山的生态恢复工作落到实处,严禁滥挖、乱采,以免发生山体滑坡和泥石流等灾害事故。同时还要制定出生态补偿设计方案、实施计划和进度安排,并给予资金保证;其次要建立相应的监督管理制度,负责生态恢复计划的落实,对生态恢复的效果及时进行检查和总结,推广成绩,改正不足。 由于本矿区露天开采面积有限,且矿山开采方式采取矿体分段开采,边开采边进行矿山生态环境恢复治理工作,恢复治理工作中所选择植物均为本矿区原有物种,边开采边恢复植被。因此,本项目生态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措施基本满足《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方案(规划)编制规范(试行)》中要求。 矿山服务期满后的生态恢复就是通过人为的措施恢复由于采矿工程所引起的土地和植被的破坏,重新建立新的植物群落的过程,建立一个人工的生态系统。人工生态系统的重建应充分考虑当地的自然生态条件,确保可操作性。 (4)复垦措施 根据矿区施工工艺、时序,结合工程土地复垦适宜性分析,矿山开采结束后进行拆除、清运、覆土平整、翻耕等工程技术措施,最后种植适合当地生长的植被。根据项目区实际情况,各复垦区主要采取以下几种工程技术措施: ①拆除、清运 闭矿后,将办公区内开采配套的所有地面建筑物全部拆除,并将建筑垃圾外运回填。 ②覆土工程 采矿区域、临时排土场平整后,对采矿区域、临时排土场区域进行覆土(表土回填)覆土土源为矿区建设前剥离的表土,复垦为林地的区域除坑穴内覆土外,在坑穴周边场地平整区覆土厚度20cm。对采矿场、废石倒运干净的废石堆场,对拆除清运干净的办公区域进行覆土平整以利于植被生长,平整厚度20cm。 ③岩穴工程 对于采场岩石分布区,开采后植被恢复应挖岩穴(坑)覆土后栽培,依据开采计划,采场平台采取跟进式治理,且应控制好行距、株距及坑的面积和深度,坑底须施肥。初步设计平台的内外侧栽种攀岩植物,坑的规模为0.4×0.4×0.3m(长×宽×深),株距为0.5m。安全平台(5m 宽)中间按3m 间距种植一排乔木,清扫平台(8m宽)及运输平台(6m宽)上栽种2行乔木,坑穴规模为1×1×0.5m(长×宽×深),间距为3m,错位栽种。 ④土壤改良 对于矿区复垦后土壤肥力比较低的状况,需增加土壤有机质和养分含量,改良土壤性状,提高土壤肥力。改土措施可采用土壤培肥的方法来涵养土壤。如施用农家肥等。 ⑤植被恢复 矿区破坏土地在复垦初期比较贫瘠,在矿区植被选择上,可选择耐干旱、贫瘠、耐寒的当地宜栽植物作为主要的种植树种。本方案主要通过种植落叶松,一般春季在3月~4月中旬栽植马尾松,栽树时适量浇水。树穴填满土后,适当踩实,然后在其表面覆盖5cm~10cm松散的土。 ⑥生态维护 在复垦区植树措施结束后,林间的表土要进行必要的生物措施来保持土壤原有的肥力,同时也可起到防治水土流失的作用,主要的生物措施为撒播草籽。 (5)监测措施 为及时获得土地损毁情况及土地复垦效果以及可能产生的滑坡与水土流失情况,安排一定比例的监测费,从矿山开采开始时开始进行监测,监测任务主要有:一是对遭受矿业活动破坏的水、土地资源进行环境监测;二是对矿业活动引发的水、土污染进行动态监测;三是对矿业活动引发或遭受的地质灾害进行动态监测。 监测内容: ①矿山开采引起的地质灾害监测;重点对开采边坡及临时排土场堆体的稳定性进行监测,监测其坡高、坡体角度及坡体稳定性情况等。 ②矿山开采对周边水、土环境的影响。每年1次采集矿区内及附近地表水、地下水、土壤样品,进行污染情况测试。 ③对终采后的开采边坡、临时排土场进行复垦、复绿的植物被存活情况进行监测。 监测方法: ①采用目视观测方法,对露天采场边坡进行监测,为是否需治理提供依据。 ②采用目视观测方法定期对植物存活情况进行监测,以便进行补种和养护。 ③水、土污染情况监测需要采集水、土样送交有污染测试资质的单位进行化验测试。 监测时段和频次: ①监测时段从矿山建设投产到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结束; ②水土污染每年检测1次,植物存活情况监测主要在初种时期,监测每周开展1 次,未存活的需及时补种,正常生长后每半年监测1 次。 ③终了边坡稳定性观测每月不得低于2次,汛期加密观测。 (6)管护期管护措施 复垦工程结束后,对绿化工程草木实施管护,根据当地气候条件和林木生长规律,管护期定为3年。聘请1名林业专业技术人员指导实施林木管护。管护内容包括除草、松土、割灌、除萌、定株和对分枝较强的树种进行定株、平茬、修枝等抚育工作。每年进行1~2次,共3年,具体管护措施如下: 一是及时灌溉。新栽树木根系少,吸水困难,而树木发叶和生根都需要很多水分。保持树根周围土壤有适当的含水率,保证苗根始终处在湿润的土壤中,满足树木苗发根及生长对水分的需要,可提高树木苗的成活率。 二是扶苗培土。新栽树木一般入土较浅,周围土松,造成根部悬空或根系暴露。应对所载树木进行一次检查,把歪斜和松动的树苗扶正并培土踏实,这是一项保证树苗成活率的重要措施。 三是除草松土。杂草与树苗争夺水分养分,并盘结土壤,阻碍树苗根系伸展,及时清除杂草,可以改善树苗生根和生长的条件,清除的杂草覆盖地面,可以保持林地湿度,松土可以切断土壤毛细管,减少水分蒸发,保蓄土壤水分,增加土壤通气性和促进微生物活动,提高土壤肥力,有利于树苗成活和生长。 四是清理发芽不良苗木。特别是新栽苗木,剪掉未发芽的干捎或平茬,用红漆封口,多浇几遍水。 五是树体抚育。主要有去蘖、修枝、平茬、摸芽等几项工作,对基部分枝多或多个主干的苗,要进行除蘖,只留一个好的主干;对主干上分枝或分布不均的树苗,可适当修剪,以培育优质主干。 六是病虫害防治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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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众参与情况: |
未收到单位或个人反对项目的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