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局转发《江西省财政厅关于开展政府采购四方信用评价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人民政府、城市社区管委会,县委各部门,县直各单位,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各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各政府采购供应商:
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规范各政府采购主体行为,推进政府采购领域信用体系建设,现将《江西省财政厅关于开展政府采购四方信用评价工作的通知》(赣财规〔2024〕2号)文件转发给你们,请各政府采购主体认真贯彻落实。
附件:江西省财政厅关于开展政府采购四方信用评价工作的通知(赣财规〔2024〕2号)
******财政局
2024年3月5日
******人民政府、城市社区管委会,县委各部门,县直各单位,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各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各政府采购供应商:
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规范各政府采购主体行为,推进政府采购领域信用体系建设,现将《江西省财政厅关于开展政府采购四方信用评价工作的通知》(赣财规〔2024〕2号)文件转发给你们,请各政府采购主体认真贯彻落实。
附件:江西省财政厅关于开展政府采购四方信用评价工作的通知(赣财规〔2024〕2号)
******财政局
2024年3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