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医用液氧采购项目(项目编号:GZHY2024-NK-J002)的电子化竞争性谈判公告
项目概况
医用液氧采购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4年11月07日 09点3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ZHY2024-NK-J002
项目名称:医用液氧采购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00 元
最高限价:无
采购需求:
采购条目编号 | 采购条目名称 | 数量 | 单位 | 采购预算(人民币) | 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
康采招2024F******2 | 医用液氧 | 1000 | 吨 | ******.00元 | 详见公告附件 |
合同履行期限: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20日内按照电子化竞争性谈判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书面合同,且成交供应商须在接到采购人通知后按采购人要求履约。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液氧生产厂家须具有并提供《药品生产许可证》和药品GMP证书(2019年12月之前成立的公司须提供); (2)液氧运输企业须具有并提供《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含危险货物运输)或《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证》; (3)响应供应商须具有并提供《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或《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10月31日 至 2024年11月05日,每天上午0:00至12:00,下午13:00至23: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
方式:使用CA数字证书报名及下载电子化电子化竞争性谈判文件
售价:0.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2024年11月07日 09点30分 (北京时间)(从磋商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10日;从谈判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从询价通知书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
地点:赣州市南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5室(地址:赣州市南康区金融中心2号楼三楼)
五、开启:
2024年11月07日 09点30分 (北京时间)
地点:赣州市南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5室(地址:赣州市南康区金融中心2号楼三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为“不见面开标项目”,响应供应商通过线上观看开标现场视频, 不需要到现场参加开标大会,响应供应商应确保自己的电脑环境、CA锁、网络等状况良好,以免影响参与交易活动。 操作流程详见“赣州市不见面开标大厅-投标人操作手册(******/gzsxzsp/c114419/202103/c885fdbb789849ac83562a58455f0306.shtml),如有疑问请联系新点工作人员(400-998-0000江苏国泰新点公司)。“不见面开标”登录地址:******:41839/BidOpening/bidopeninghallaction/hall/login(以上网址均用IE浏览器登录)。 2、响应文件上传:响应供应商必须在响应截止时间前将电子响应文件上传至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址:******/),逾期作无效响应处理。 3.谈判方式:开启结束后,谈判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各响应供应商就采购项目中技术参数、售后服务以及合同草案条款等分别进行谈判,谈判小组在谈判结束后,要求符合条件的所有参加谈判的响应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提出最终 报价(二次报价)。最终报价(二次报价)在没有修正参数的前提下,最终报价 (二次报价)不得高于一次报价;在修正参数的前提下,最终报价(二次报价) 可高于一次报价。谈判顺序由谈判小组决定。 4.采购项目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线上融资;中小企业(含视同中小企);节能、环保;限制进口产品,具体详见电子化竞争性谈判文件。 5.响应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响应保证金。 6.付款方法:合同签订后根据采购人医用液氧用量情况,按采购人要求分批次供货,送货上门到采购人指定地点,经双方清点、检查、符合交货要求,验收合格后,采购人按实际供货量和成交单价计算该批次结算金额,每次付款时供应商须提供液氧和运输一体式真实有效全额发票,采购人收到发票后5个工作日办理支付手续,一个月内一次性付清,不计利息。采购人不得以机构变动、人员更替、政策调整等为由延迟付款,不得将电子化竞争性磋商文件和合同中未规定的义务作为向成交供应商付款的条件。 7.招标代理服务费:依据赣招协字[2021]07号文件规定,本项目将向成交供应商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具体收费标准按成交金额采用差额定率累进法,即:当成交金额≤50万时,按0.75万元收取;当50万<成交金额≤100万时,按 1.5%收取;当100 万<成交金额≤500万时,按1.1%收取。 8.因系统推送原因导致中国政府采购网有可能显示公告概要预算金额和显示公告正文预算金额不一致的,以显示公告正文为准。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医院
地址:南康区新康东大道北50米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有限公司
地址:南康区南水桥头一流批发超市后面上三楼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小玉
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