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第4号令),建设单位应当在确定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后7个工作日内,通过其网站、建设项目所在地公共媒体网站或者建设项目所在地相关政府网站,向公众公告相关环评信息,现将该项目有关环境信息进行第一次公告。
一、项目建设基本内容
项目名称:海文生物兴国烟酰胺和NMN及衍生品改造扩建生产烟酸项目
建设性质:改扩建
建设地点:江西省赣州市兴国县经济开发区南区,地理坐标为东经115°22′22.112″,北纬26°16′51.012″。
建设内容:项目无需新增用地和工程内容,依托现有工程建设,通过新增反应釜、膜设备、脱色设备、结晶水洗釜、MVR设备等生产设备进行扩产改造生产烟酸,项目建设完成后可在现有产能上新增年产3000吨烟酸的生产能力。
现有工程情况:现有工程包含生物酶车间1栋、NMN车间1栋、烟酰胺车间1栋、NMN精制车间1栋、办公楼1栋、综合仓库1栋及其他配套构筑物,设置了废气处理系统、废水处理站、一般固废暂存间、危险暂存间等环保设施,占地面积53388.19m2。现有工程生产的产品包含化妆品级烟酰胺、NMN、ATP、NAD(辅酶Ⅰ)、NADP(辅酶Ⅱ)、L叔亮氨酸、玻色因等。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有限公司
联系人:马幸福
联系电话:******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的名称
环评机构******有限公司
联系人:严工
联系电话:******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征求公众对本项目环境影响、污染防治措施、项目选址等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其中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为:******/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_665329.html。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凡对本项目建设有意见和建议的个人或单位可在公告10个工作日内通过以上联系方式将意见或建议反馈至建设单位、评价单位或当地生态环境主管部门。
******有限公司
2025年3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