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82号修订)及《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 4号)要求,现将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82号修订)及《******有限公司年破碎30000吨废旧塑料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予以公示。
******有限公司年破碎30000吨废旧塑料项目》
二、建设地点:赣州市兴国县埠头乡凤岗村迳口组(E115°17′26.470″,N26°20′8.014″)
三、公示内容:详见附件。
四、公示期为:2025年3月26日~2025年4月24日(20个工作日)
五、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六、联系人:李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