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国县崇贤农村支局营业部办公用房房屋租赁]项目直接采购公示
[兴国县崇贤农村支局2024年营业部办公用房房屋租赁]项目采购人为[******有限公司兴国分公司],项目资金已落实,现已具备采购条件,拟采取直接采购,现进行公示。
一、 采购内容
【兴国分公司崇贤农村支局在崇贤乡无自有房屋,营业部一直都是租赁第三方房屋办公,原租赁合同已在6月30日到期,现申请在崇贤乡崇贤街中心区域租赁房屋用于营业部办公。面积约90平方米,经与房屋所有权人刘荣双方协商每平方米每月6.67元,每月租金600元整(含税价),相关税费由刘荣自行缴纳,每月物业费零元整(含税价),合计人民币陆佰元整,本合同约定租期为壹年,租赁时间为2023年12月1日至2025年11月30日。】
二、 直接采购原因
【[该房屋具有唯一性,本项目需要向刘荣采购,否则将影响支局业务的发展和支局工作需要]】
三、 直接采购供应商
【刘荣】
四、 公示媒介和期限
本公示仅在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公示期:【2024年11月6日至2024年11月8日】
[公示期不少于3天,公示期应为公示发布第二天开始计算,起始日和截止日应避开法定休假日。]
五、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和联系方式:【邓宜功】,【******】[采购项目经理/采购代理机构项目经理]
异议联系人和联系方式:【李云】,【******】[本单位异议归口管理员]
【异议接收邮箱:【1******91@189.cn】[仅适用于未使用MSS系统的项目]】
公示期间,如果对本项目采购内容、拟采用的采购方式和供应商选择等有异议或质疑,应【通过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招投标-采购异议-提出异议”模块提出/【以书面形式通过异议接收邮箱实名提出[仅适用于未使用MSS系统的项目]】
采购人:******有限公司兴国分公司
日 期:2024年1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