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 员 |
数 量 |
资 格 要 求 |
在岗要求 |
总监理工程师 |
1 |
具有通过职业资格考试取得的交通运输部颁发的监理行业为公路工程的监理工程师证书(不含编号为“JGZ”开头)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交通运输部颁发的交通运输工程专业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且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
无在岗项目(指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且提供能够从该项目撤 离的承诺书)。 |
附录 5 资格审查条件((其他主要人员最低要求)
人 员 |
数 量 |
资 格 要 求 |
备注 |
专业监理工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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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道路专业监理工程师2名,需持有交通运输部颁发的公路工程监理工程师或公路工程专业监理工程师证书,并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含)以上技术称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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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理员 |
3 |
持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助理工程师(含)以上技术职称及相关部门颁发的监理培训证书或岗位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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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投标期间仅提供总监理工程师相关资料,其他人员的具体人选由招标人和中标人在合同谈判阶段确定,且经招标人审批后作为派驻本项目的主要监理人员需按要求到岗。
2、上述要求配备的监理人员须为投标人本单位在职在岗人员,在经招标人审批后作为派驻本合同的其他人员原则上不允许更换。特殊情形明确需更换的,应事先征得委托人同意,并应在更换14天前将拟更换的人员的姓名和详细资料提交委托人, 拟更换的人员资历应不低于填报派驻本合同段人员。
3、施工阶段,中标人可根据试验需求及招标人要求对所投标段配备的其他主要监理人员进行更换或增加。若因中标人的原因需对所投标段配备的其他主要监理人员进行更换的按照《项目专用合同条款》 约定的相关内容进行罚款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