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企业级反欺诈系统V1.0项目(项目编号:GZYH******)公开招标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银行企业级反欺诈系统V1.0项目潜在供应商应向******有限公司(赣江源大道26号)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11月06日09:0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编号:GZYH2024027
项目名称:******银行企业级反欺诈系统V1.0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项目名称 | 服务要求 | 数量 | 单位 | 预算金额(万元) |
******银行企业级反欺诈系统V1.0 | 详见招标文件 三 采购需求及相关要求 | 1 | 项 | 175 |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报价为一次性不得更改的最终报价,只允许一个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报价都将被拒绝。
二、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提供具有本项目相关制造或经营范围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或是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3)提供2021年至2023年度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告,若近一年度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告未出,可作出说明并******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提供原件或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3年1月以来任意一个月的缴纳税收的凭据和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依法免税的投标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提供原件或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5)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纪或不良记录(未被列入黑名单)的承诺函原件(加盖公章);
(6)投标供应商不得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网址信用中国******)(提供加盖公章的查询截图)。
2.特殊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具有完整的质量保证体系,通过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27001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认证,且认证证书在有效期内(提供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2)投标人应提供近3年(自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在******银行机构已上线或正在实施的独立承接的新建反欺诈系统案例1个,合同内容包含“反欺诈”或“反电信诈骗”或“反电诈”或“账户反欺诈”或“交易风险监测”或“账户风险监测”或“交易风险分析”或“账户风险分析”或“电诈防控”或“账户风险管理”或“交易风险管理”或“交易风险事件管理”或“账户风险事件管理”等关键字,不包含“人力”等描述。提供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的项目合同关键页(至少包含首页、盖章页、内容页)复印件佐证,同时在评标现场提供项目合同原件备查。
投标供应商应仔细阅读标书文件的所有内容,按招标文件的具体要求作出实质性响应,并提供投标文件。同时投标供应商应保证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否则招标人有权拒绝其投标或取消其中标资格或解除其合同,如因造假导致招标人经济损失的,相关经济损失由投标供应商承担。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2024年10月17日至2024年10月23日(工作时间)由供应商自行前往******银行官网(网址:******/)或中国金融集中采购网(******)获取供应商报名登记表,填写完毕后发送至电子邮箱:******获取招标文件。
四、招标公告期限: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五、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地点:2024年11月06日9:00(北京时间)。开标地点:******银行总行主楼三楼会议室(赣州市赣江源大道26号),届时请各投标供应商的投标代表携带投标文件及投标代表本人身份证明原件出席开标会,签到时间以递交投标文件及投标代表本人身份证明原件时间为准,逾期递交投标文件或投标代表本人身份证明原件的将不予受理,作无效投标处理。
六、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壹仟元整(¥1000.00元)******银行转账或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银行账户)全额转入采购人指定账户(户名:******有限公司;开户行:******银行营业部;账号:2886 0001 0308 0000 628),转账时须备注项目编号及用途,投标保证金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一天17:00时前到账,否则投标无效;投标供应商采用支票或汇票或本票或保函方式的,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一天17:00时前将支票或汇票或本票或保函的原件送达至采购人处或将扫描件发送至采购人邮箱,否则投标无效。投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质疑或投诉时,在质疑或投诉处理完毕后五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中标人须在发放中标通知书后30日内向采购人缴纳中标价5%的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在项目验收后无息退还给中标人,中标人未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时,保证金不予退还。
七、付款方式:
1、软件系统:按3:6:1比例进行付款。项目合同签订生效且项目组成员进场后,中标供应商提供增值税专票和付款申请后一个月内,采购人支付合同总价的30%给中标供应商,项目验收合格并签署验收报告后采购人支付合同总价的60%给中标供应商,同时无息退还履约保证金。系统质保期结束后,采购人支付合同总价的10%给中标供应商。
2、中标供应商未按要求提供合格增值税专用发票的,采购人将延期支付,直至取得符合规定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若确定无法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采购人将按原合同总价调减有关增值税额支付。
电话:0797-******、******
联系人:李先生、陈先生
网址:******/
电子邮箱:******
2024年10月16日
附件:可自行编辑( 盖章扫描件、另附word版)
供应商报名登记表 | |
项目编号 | |
项目名称 | |
供应商名称 | |
地 址 | |
法人代表 | |
委托代理人 | |
联系电话 | |
邮 箱 |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