疑问一:1、合同上注明片区雨污分流工程是否满足招标文件中“小区正本清源雨污分流改造工程”? 2、本项目招标设计阶段为方案设计和初步设计。招标文件商务评分细则-项目负责人业绩中要求“凭项目负责人设计过类似工程的设计合同原件扫描件、主要施工图原件扫描件(必备)、设计审查备案表原件扫描件或者中标通知书原件扫描件中(需提供以上材料中的二件或二件以上)按下列标准计分(每个投标人最多提供二个项目参与计分)”。招标范围并不含施工图设计,要求业绩证明材料中主要施工图原件扫描件为必备,所要求提供业绩与招标范围不符。请问,所提供业绩是否包含方案设计和初步设计即可?
答:1、如投标人提供的“片区雨污分流工程”中包含了“小区雨污分流改造工程”的,视为属于“小区正本清源雨污分流改造工程”,具体需要的业绩材料和计分标准按本项目招标文件执行。
2、上述的“招标文件商务评分细则-项目负责人业绩”内容要求与本项目“招标文件商务评分细则-项目负责人业绩”的要求不一致,请投标人仔细阅读本项目招标文件内容,具体要求按招标文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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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1月0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