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 污染影响类》(生态环境部 公告2018第9号)、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有限公司建设年出栏16000头生猪养殖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内容(包括验收报告、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有限公司建设年出栏16000头生猪养殖项目。
建设单位:******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江西省赣州市定南县岭北镇大屋村正光组,厂址中心坐标为东经115°1'40.541",北纬24°55'45.481"。
建设内容:主要包括保育舍、育肥舍等主体工程,出猪台、办公生、活区、备用发电机房、消毒间等辅助工程,料仓、药房储运工程,给排水工程、供电工程及环保工程。
建设规模:年出栏16000头生猪。
公示时间:2024年11月13日至2024年12月10日(20个工作日)。
联系人:陶罗珍******。
附件:
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
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