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令第682号(2017)《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条例》、国家环境保护部国环规环评[2017]4 号《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公告2018年第9号《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 污染影响类》和广东省环保厅《关于转发环境保护部<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函》(粤环函[2017]1945 号)的规定和要求。现将《******有限公司(新建)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及《******有限公司(新建)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有限公司(新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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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地址:广东省东莞市大岭山镇连环路32号之一2号楼702室
************有限公司(新建)竣工环境保护监测报告》
公示日期:2024年12月31日至2025年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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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杨德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