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全南县社迳乡鸿利砂场年加工5000方砂石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表》和《全南县社迳乡鸿利砂场年加工5000方砂石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意见》进行公示,具体如下:
项目名称:全南县社迳乡鸿利砂场年加工5000方砂石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全南县社迳乡鸿利砂场
公示内容: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表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意见
公示起止日期:2024年7月28号开始,20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有异议,可通过以下方式提出疑问或投递意见
联系人:周工,联系方式:******